您当前位置: 首页> 商业资讯> 食品饮料资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羟丙基甲基纤维素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7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羟丙基甲基纤维素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7号)

时间:2016-01-13 07:27: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击量:4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 食品添加剂羟丙基甲基 纤维素有关问题的请示》(新食药监办〔2015〕9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原料级别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1〕321号),凡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中对原料级别作出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使用相应级别或质量更高的原料;对原料级别未作具体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原料级别,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和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药品 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月5日

1 2 3 4 5 6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海南随身护卫保安公司哪家好2025-12-15

·湖州升降机配重块定做2025-12-15

·河北软抽纸包装设备生产商2025-12-15

·广西擦手纸切断机哪里好2025-12-15

·云浮电梯轿厢配重块批发2025-12-15

·深圳工程机械配重供应,配重块出租哪家好2025-12-15

·甘肃小机房乘客电梯销售,家用乘客电梯销售2025-12-15

同类资讯推荐

258jit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