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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型超市里买到过期食品 消费者获赔5000元

时间:2015-05-23 05:36:29 来源:海西晨报 点击量:164

    晨报讯(记者 蓝慧 吕朝明 徐晓娟)到大型超市购物,没想到买回来的东西均已过期。近日,气愤难平的孟某将商家投诉到了工商部门,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在集美工商所的介入下,商家被立案查处,孟某获赔5000元。

    近日,外地游客孟某到厦门市集美区出差。路过集美某大型超市时,孟某购买了一些当地特色食品,共花费500多元。没想到回家一看,这些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一气之下,他便将商家投诉到了工商部门。

    集美工商所执法人员现场对商家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依法立案处理。最终,商家同意赔偿5000元给孟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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