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商业资讯> > 关于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的通知

关于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0-04-13 02:54:19 来源:民航总部 点击量:1003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下发的“发改价格[2010]第627号文件”,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将于2010年4月6日凌晨(以订单时间为准)统一做出如下调整:

     一、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不变,仍为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40元(原为50元)。
     二、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收取10元,800公里(含) 以上航线每位收取20元。
   
特此通知!

1 2 3 4 5 6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吕梁外包大学食堂联系方式2025-10-13

·珠海写字楼食堂管理联系方式2025-10-13

·蔡甸外包工地食堂哪个好2025-10-13

·邯郸医院食堂托管在哪找2025-10-13

·阜阳企业职工食堂承包在哪找,承包员工食堂哪家公司好2025-10-13

·咸阳工厂食堂管理价格2025-10-13

·盐城单位食堂供应服务商2025-10-13

同类资讯推荐

258jituan.com